關于劉輝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2017-02-26 15:38閱讀次數(shù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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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團各支部、各基層黨委:
根據(jù)工作需要,經(jīng)研究決定:
劉輝同志任第二黨支部宣傳委員;
葛立新同志任第四黨支部紀檢委員;
曹永毅同志任國控小貸黨支部宣傳委員;
陳雯雯同志任集團公司團委書記;
翟付保同志、郭展同志任集團公司團委副書記;
彭輝同志、陸婧同志、高品同志、徐歆同志任集團公司團委委員;
免去張大勇同志第二黨支部宣傳委員職務。
請按有關程序辦理。
特此通知。
2016年9月7日